行动不便
行动不便旅客搭机
需要特别协助之旅客
为了让旅客能享受舒适安全之飞行,长荣航空提供各项贴心服务,以便利旅客顺利成行。若您因身体、精神或生理状况,需要个别协助,请尽早订位,以便我们预做准备。各项细节请向本公司各地订位人员查询。我们可能依个人身体状况,请您的医师填具长荣航空适航证明(MEDIF)。若您的行程中有转搭其他航空公司的班机,也请您事先与该航空公司联系。
我们提供行动不便旅客 :
(1)机场内至登机门间提供轮椅协助
(2)登机协助
(3)于机场或机上提供视觉、听觉、认知或行动不便的协助。
请您于订位时告知订位人员您的身体状况以及所需要的设备与服务,如协助通关、轮椅等服务项目。轮椅等服务事项请您参考以下相关内容,或洽询各地订位人员。本公司往返美国航班依循美国运输部(DOT)之规定,对于行动不便及需要特别协助之旅客 (包括班机延误时)的服务,请参考顾客承诺与机坪延迟应变计划。
- 座位安排:订位与机场人员将尽力为您安排方便进出的座位。但座位安排应配合客舱安全作业,不应阻碍旅客逃生。机型与座位配置请参考机队介绍。
- 特别餐点:我们特别针对因病理健康,及对饮食有特殊限制之旅客,制作各式的特别餐点(糖尿病餐、素食、低脂餐等…。)。您可于班机起飞24小时之前,告知订位人员特别餐点需求。
- 机场服务:台湾桃园国际机场于19号柜台,设置长荣特别服务柜台,提供须要特别协助旅客报到服务。您于其他机场亦可洽询地勤人员,以便我们尽速为您安排报到服务。本公司飞航航点,大多数机场均有空桥与升降设备,方便您登机与下机。如果您因身体因素,无法行走或上下楼梯,请您尽早与本公司联系。
- 机上设备:本公司除A321机型因空间限制,无法设置残障厕所与机上轮椅,其他机型皆设置有残障厕所以及机上轮椅,提供身障旅客使用。各机型盥洗室配置请参考机队介绍。
- 机上服务:
- 我们提供旅客以下协助: 1.登机与下机时机舱口至座位间的移动 2.使用机上专用轮椅或其他辅助装置来往洗手间
- 我们不提供旅客以下协助: 1.餐饮喂食服务 2.厕所内之协助或在座位排便以及排尿之协助 3.提供医疗服务
- 辅助动物:行动不便者所需之功能型宠物,如导引犬,不计算行李超重费。惟旅客需出具相关医师证明文件。运送宠物事宜,请您参考宠物运送。
行动不便旅客顾客服务专员
本公司在桃园机场及美国各飞航机场皆有专业受训顾客服务专员 Complaint Resolution Officials 提供您特殊服务,若您需要协助可随时提出需求。您亦可由下列联络信息与美国运输部连络。
- 电话: Toll Free Hotline for Air Travelers with Disabilities
- 1-800-778-4838 (voice)
- 1-800-455-9880 (TTY)
- 电话: Aviation Consumer Protection Division
- 1-202-366-2220 (voice)
- 1-202-366-0511 (TTY)
- 邮件: Air Consumer Protection Division, C-75,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120 New Jersey Avenue, SE, West Building Room W96-432, Washington, DC 20590,
- 美国运输部所制定之反歧视残障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往返美国的航线。您可于下列网站取得 DOT 14CFR 382 法规 Aviation Consumer Protect Division's Web site
轮椅和其他行动辅助工具协助
无论是在出境、入境、过境或转机时刻,本公司于各机场均提供轮椅协助给予需要的旅客使用。倘若您需要轮椅协助,请您至迟在班机起飞前24小时与我们连络。若您是往返荷兰阿姆斯特丹机场,或一次需求10人(含)以上的轮椅服务,请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妥善帮您们安排并提供轮椅服务及必要的装载空间,若未预先订妥轮椅服务之旅客,将可能于现场等候轮椅服务。在机场我们备有轮椅供您使用,而您的轮椅将予以托运。倘若您需要在客舱内使用机上配备的轮椅,请您事先通知我们。
本公司免费运送行动不便旅客本人之轮椅/行动辅助工具或是提供免费的机场轮椅协助,而您欲托运的轮椅/行动辅助工具应该有完善牢固的包装。由于您旅途中所携带的电动轮椅/行动辅助工具有体积大小及重量限制的问题,且基于安全考虑,我们必须检查电池以决定正当的处理方式(请先阅读旅客携带电池行动辅具(例如电动轮椅)之搭机规范)。 因此请您提供以下讯息给我们:
- 折迭式或非折迭式之电动轮椅/行动辅助工具
- 总重量及尺寸(亦即单边长x宽x高,折迭式轮椅请提供折迭后的尺寸)
- 安装的电池数量
- 电池类型:
- 干电池
- 非溢漏式湿电池
- 溢漏式(湿)电池
- 锂电池(亦请提供瓦特小时功率)
装有非溢漏式(湿)电池或干电池之电动轮椅或行动辅助工具(服务代码:WCBD)
- 基于运送人的立场,我们必须确认:
- 电池的接头已经加以防护避免短路,例如将电池包装在电池容器内;
- 电池需牢固附着于轮椅或行动辅助装置上;
- 电路已经被绝缘并且不会意外被启动 ;
- 拒絶接受经变造、模糊不清之电池标签或贴纸。
- 如交付托运时,电池无法牢固地装置于电动轮椅或行动辅助工具上,则须遵守以下规定:
- 电池必须取出,轮椅或其他电动行动辅助工具可当托运行李而不受限制;
- 经移除的轮椅电池,必须放在一个强度及硬度都足够的外包装中,并且予以托运 ;
- 电池必需有防护以避免短路;
- 拒絶接受经变造、模糊不清之电池标签或贴纸;
- 我们会通知机长,已经包装良好的电池在飞机上的位置。
装有溢漏式(湿)电池之电动轮椅或行动辅助工具(服务代码:WCBW)
如轮椅或行动辅助工具装载、存放、固定及卸除可全程维持直立状态,我们可以维持电池继续安装在轮椅上。身为运送人,我们一定要确定您的轮椅:
- 电池之接头需加以保护避免短路,例如将电池装入电池容器内;
- 电池需牢固附着于轮椅或行动辅助工具上;
- 电路已经被绝缘并且不会意外被启动;
- 拒絶接受经变造、模糊不清之电池标签或贴纸;
- 如电池于装载、存放、固定及卸除无法全程维持直立状态,本公司将无法接受承运。
装有锂电池之电动轮椅或行动辅助工具(服务代码:WCLB)
- 我们一定要确定您的轮椅:
- 所使用的电池类型必须是符合联合国「测试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38.3节(UN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 Part III, section 38.3)之每项试验要求;
- 电池为非原厂设计或更改设计,其变更设计之锂电池亦须符合前项要求;
- 请备妥锂电池测试报告复印件于机场备查;
- 拒絶接受经变造、模糊不清之电池标签或贴纸;
- 电池之接头须加以保护避免短路,例如将电池装于保护盒中;
- 电池须牢固附着于轮椅或行动辅助工具上;
- 电路已经被绝缘并且不会意外被启动。
- 如交付托运时,电池无法牢固地装置于电动轮椅或行动辅助工具上,则须遵守以下规定:
- 电池必需取出,轮椅或行动辅助工具可当托运行李而不受限制;
- 电池之电极必须绝缘保护避免短路(如以胶带贴住外露之电极);
- 取出之电池必须保护避免损坏,将每一颗电池放入个别的电池保护套,由旅客以手提行李方式携带上机;
- 将电池自工具移除必需依照制造商或装置所有人之指示;
* 每颗电池不得超过300 Wh; 或设备装有两颗锂电池者,每单颗不超过160 Wh。
* 除由轮椅卸下之锂电池除外,另可携带1颗 ≦300Wh备用电池或2颗 ≦160Wh备用电池手提携入客舱。
- 如果您搭乘的是联营航班,请洽联营航班实际营运的航空公司确认锂电池之规格及数量之规定,以避免行程产生不便。
- 我们会通知机长含有锂电池之轮椅/行动辅助工具装载于货舱的位置或卸下来的锂电池携入客舱放置的地方。
机场中使用自己的轮椅/行动辅助工具往返登机门
如符合机场设施与相关规范,行动不便旅客本人可使用自己的轮椅/行动辅助工具往来登机门,如您需要于机场使用,请您事先告知我们以利预做准备:
- 出境班机 - 请于机场办完划位手续,提早至登机门,以便于登机门办理轮椅托运作业。
- 入境班机 - 请于下机后稍作等候,待轮椅送抵登机门后再行使用。
请注意有些机场设施/规范可能无法满足您使用自己的轮椅/行动辅助工具之需求,不便之处,敬请体谅。
为确保您的电动轮椅/行动辅助工具安全运输,您最好将其使用说明书(可复印件)带到机场以便地勤人员依其指示处理及运送。我们强烈建议您的说明书以中、英文为主或符合行程中它国的语言。如果您的行程涉及其他航空公司,请您务必确认每一段航班已获得各航空公司之同意。
如您欲知更多详情,请您联系长荣航空订位部门,我们将乐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