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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限制相關規定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長榮航空將不定期進行審視與更新,並且不對內容任何錯誤或遺漏承擔責任。鑑於國際各地對於疫情之政策異動頻繁,旅客應向轉機地及目的地之業務主管機關進行查詢確認並自行負擔完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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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請參考運送條款第十四條其他行政程序

美國

 
  • 前往美國之旅客不需出示COVID-19檢測報告或康復證明。依據美國CDC命令,所有前往美國之外籍旅客,搭機前皆須出示由美國FDA或WHO認可的完整接種疫苗英文版證明,並事先列印填寫疫苗接種聲明書,並於報到時交付長榮航空人員。
  • 美國CDC為掌握入境美國旅客可能遇到傳染風險,要求所有搭機赴美旅客須在航班起飛前提供正確且完整聯絡資訊,包括旅客全名、在美地址、主要連絡電話、次要連絡電話及Email信箱等五項資料予航空公司,若旅客未確實提供,依美國政府規定,將依法受到裁罰。詳情請見連結
  • 各州可能有不同的檢疫評估或隔離要求,請參考美國CDC網站各州衛生機關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