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選餐 |常見問答 |友站聯結 |網站導覽 |與我聯絡 |人才招募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Deutsch
   
特別協助
 
 

需要特別協助之旅客

爲了讓旅客能享受舒適安全之飛行,長榮航空提供了各項貼心服務,以便利旅客順利成行。若您因身體、精神或生理狀況,需要個別注意或協助,請洽本公司各地訂位人員查詢各項細節,並於班機起飛24小時以前提出需求。

  1. 輪椅之服務
    本公司提供輪椅服務。若您有下列任一狀況並需要使用輪椅,請於訂位時告知本公司服務人員,本公司將為您作最妥善之安排。
    • 肢體障礙
    • 持有醫生證明

      請您特別注意下列相關事項:
    • 輪椅旅客於飛行途中需實施醫療療程者,均需由旅客之主治醫生填具長榮航空之適航證明,並經由本公司醫師同意,方可搭機。 
    • 基於飛航安全之要求,部分輪椅旅客將無法安排於上層客艙之座位。 
    • 如果您自己攜帶輪椅,不論是手動或電動型輪椅,長榮航空皆爲您免費運送。(因電動輪椅可能有過重之考量,而無法接受托運,請於訂位時先告知訂位人員輪椅重量)
    • 已訂妥輪椅需求的旅客,場站將備有輪椅以供使用,您自行攜帶的輪椅將以託運行李方式置於貨艙中,唯手動摺疊式輪椅可於客艙空間足夠時帶進客艙使用。
  2. 兒童單獨旅行之服務
    本公司接受年滿5 ~ 12 歲兒童單獨旅行,為了使兒童也能安全順利地單獨旅行,請於訂位之同時告知我們為單獨旅行的兒童,留下送機及接機親友之聯絡電話,並填寫單獨旅行兒童之資料表,我們將盡力為您安排。

    相關注意事項:
    • 商務艙及桂冠艙皆僅限一名8歲 ~ 12歲之小孩可單獨搭乘。
    • 如兒童單獨旅行須轉機,且轉機時間超過4小時以上,須有親友於轉機點自行陪伴照顧此兒童。
    • 申請單獨旅行之兒童需開立兒童單獨旅行適用票價之機票,或支付相關費用之價差。
    • 為確保兒童之安全,若同行者未滿十六歲,仍視為單獨旅行之兒童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 兒童單獨旅行之行程若涉及他航班機,需與各家航空公司聯絡並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3. 嬰兒旅行須知
    • 本公司可接受2歲以下之嬰兒旅行,唯需由大人陪同。
    • 本公司不接受剛出生7天內之新生兒旅行。早產之新生兒需由嬰兒之主治醫生填具長榮航空之適航證明,並經由本公司醫師同意,方可搭機。
    • 一位成人旅客只可攜帶一位嬰兒同行,如同時需攜帶兩位嬰兒同行時,其中一位嬰兒需另購一個位子,並在飛行途中使用汽車安全座椅以保障飛航安全。
    • 依民航法規定,因安全考量凡年滿2歲以上的乘客均需佔位。長榮航空自2004年11月1日起,嬰兒在續程搭機日已滿2歲時,則該航段需佔位並支付兒童票票價。
    • 若您的嬰兒有嬰兒餐及尿布的需求,您可於訂位的同時告知本公司的訂位人員,我們將盡力為您安排。
    • 長榮航空班機有提供一定數量的搖籃,因飛安考量,機上搖籃有一定的尺寸及載重限制,請於需求搖籃的同時告知寶寶的出生年月日以及身高體重,以便訂位人員為您的寶寶安排搖籃。
  4. 孕婦搭機注意事項
    • 距離預產期8週以前(懷孕32週以前)身體健康之孕婦,長榮航空可接受其飛行。但為便利目的地國之入境查驗及順利搭機,我們提醒您隨身攜帶主治醫師所開立註明預產期之診斷證明。
    • 距離預產期4~8週(懷孕33~36週)之孕婦,需於旅客搭機前之一週內,由旅客之主治醫生填具長榮航空之適航證明,並經由本公司醫師同意,方可搭機。
    • 本公司不接受距離預產期4週以內(懷孕37週以上)之孕婦搭機。
    • 本公司不接受生產後7天內之產婦搭機。
    • 某些國家對孕婦入境有特別規定,建議您出發前先洽詢入境國之當地辦事處相關事宜。
  5. 擔架需求注意事項
    旅客因疾病或受傷無法直立坐於一般椅座者,本公司可提供擔架服務。唯旅客需事先由其主治醫師填具長榮航空之適航證明,並經由本公司醫師同意,方可搭機。

    擔架旅客搭乘飛機時,需視身體狀況由家屬或經過專業訓練且合格之醫師或護士隨行,且旅客需另購六個機位用以裝設擔架設備。

    由於每班飛機只接受一個擔架的架設,且僅適用於部份機型之經濟艙,如旅客有擔架需求,需至少於班機起飛前48小時(不含例假日)告知訂位人員,本公司將視班機情況盡力爲您安排架設。
  6. 氧氣需求注意事項
    由於機上之緊急供氧系統係為所有旅客在緊急事故發生時使用,旅客若預知於飛航中需使用氧氣時,便無法使用此設備,需至少於班機起飛前48小時(不含例假日)向本公司提出要求,以便另外安排所需之氧氣筒。

    有氧氣需求之旅客,需事先填具由其主治醫師填具長榮航空之適航證明,並經由本公司醫師同意,方可搭機。

    氧氣旅客搭乘飛機時,需視身體狀況由家屬或經過專業訓練且合格之醫師或護士隨行。此外,旅客需另購機位用以裝設氧氣設備,且氧氣瓶須另行付費。

    本公司僅能提供旅客機上使用之氧氣設備,機場內外或轉機時所需使用之氧氣設備需由旅客自行安排。
  7. 適航證明書(MEDIF)
    有些身心健康狀況需要您填寫適航證明書,以便本公司航醫判斷您是否適航,並作為本公司為您提供特別服務或採取特別措施的參考。請先下載下方之適航證明書,並交由您之主治醫師填寫之。
    適航證明MEDIF(中文,Microsoft Word格式)
    適航證明MEDIF(中文,PDF格式,您可免費下載Adobe Reader軟體
    適航證明MEDIF(英文,Microsoft Word格式)
    適航證明MEDIF(英文,PDF格式,您可免費下載Adobe Reader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