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出票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旅遊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優惠條款及細則:
1. 「大豐信用卡×長榮航空機票優惠」(下稱「本推廣」)之推廣期由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並以澳門時間為準,以交易日期計算,下稱「推廣期」)。
2. 本推廣適用於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在澳門發行印有中銀標的大豐信用卡(下稱「合資格信用卡」)。推廣期內,客戶須透過長榮航空(下稱「商戶」)官網或手機應用程式,訂購指定航線目的地,並以合資格大豐信用卡繳付賬單,每張機票可享低至8折(特定航線)即時優惠(下稱「優惠」),機票價格以長榮航空系統為準。聯營航班不適用此優惠。優惠航線目的地中國台灣:台北、高雄、阿姆斯特丹、倫敦、維也納、巴黎、慕尼黑、洛杉磯、紐約、芝加哥、西雅圖、三藩市(舊金山)、休士頓、溫哥華、多倫多、布里斯本、札幌、福岡、大阪、小松、東京成田、仙台、沖繩、松山、青森、神戶、首爾(仁川)、釜山、達拉斯、米蘭。
3. 優惠只適用於購買由澳門出發之機票且旅目的地必須上述的目的地,及全程乘搭長榮航空營運之航班。此外,美加/歐澳/日韓航線需經台北/高雄轉機。優惠不適用於透過其他方式預訂之機票及不同點進出/中途停留/多個城市行程。
4. 優惠不適用於燃油附加費、稅項、取消或更改費用/罰款、行政費用或其他服務收費。
5. 優惠不可與長榮航空其他促銷優惠或折扣一同使用。
6. 優惠不能對現金、其他貨品或折扣亦不得轉讓。
7. 客戶須在完成付款前確認即時折扣優惠是否有效。如客戶未能取得優惠,卡公司及大豐銀行及商戶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8. 於進行交易時,客戶名下所有帳戶必須有效及狀況良好,包括但不限於無任何過額及預期未繳之應付額及沒有違反相關條款才可進行交易;否則大豐銀行及卡司保留取消客戶獲得有關優惠資格的權利。
9. 在是次推廣涉及的交易中,大豐銀行及卡公司非產品及服務供應商,相關產品及服務機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有任何問題,請與產品及服務供應商聯絡。
10. 卡司及大豐銀行及商戶保留隨時修改、暫停或取消本次推廣活動或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義務須時先通知。
11. 本推廣條款受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以此作法律詮釋。
12. 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及大豐銀行及商戶對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