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旅遊公告與航班訊息

長榮/立榮航空因應暫停旅客來台轉機措施延續之改退票作業辦法

4月 26日, 2022

一、 適用對象

凡持長榮航空(695)/立榮航空(525) 2022年04月26日(含)前開立之機票,航班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含)前之長榮/立榮國際、兩岸及港澳航線之確認機位,行程經由台灣轉機之旅客。

二、 更改規範

1. 於機票效期內,旅客可依下列規範更改乙次,並豁免改票手續費/票價/稅金/訂位服務費之價差:

- 全程長榮/立榮航段:依相同航線(城市)及相同訂位艙等(RBD)

- 含延伸行程之外家航空公司航段者:在目的地(城市)不變的前提下,可依原票價路線(fare routing)改訂其他簽約之聯航航班/適用之訂位艙等(RBD)或更改轉機點。

2. 於機票效期內,非上述1.範疇內之更改,可依照適用票價規範更改並豁免改票手續費乙次,若因更改而產生之票價/稅金/訂位服務費之價差需由旅客支付。

3. 原長榮/立榮航空執飛航段不得轉讓至聯營航班或其他航空公司。

三、 退票

1. 機票及其相關附加服務費,均免扣退票手續費。訂位服務費僅限全程未使用機票方可退費,部分使用機票恕不退還。除訂位服務費是依航段計價收取者,則可退還未使用航段之收費。

2. 透過長榮航空官網購買或更改之機票,請直接於官網申請退票;透過長榮/立榮航空訂位票務中心購買之機票,請洽長榮/立榮航空訂位票務中心辦理退票。

3. 透過旅行社購買之機票,請洽旅行社辦理退票。

四、 依照此作業辦法,已豁免改票手續費之機票,後續自願性更改或退票,恕不再享有手續費之豁免。

五、 若機票曾被更改或重新連票,後續欲更改或退票,將以新票上航班資訊為認定適用資格。

六、 無限萬哩遊會員於申請酬賓機票退票時,免收手續費。

申請與原酬賓機票、升等機位相同條件之酬賓機票改票或升等作業,免收過期哩程及改票手續費乙次。

後續請洽長榮/立榮航空訂位票務中心辦理。

七、 團體旅客請洽詢原開票旅行社。

八、免費/折扣機票  不在本辦法範圍內,例如 ID/AD/DM 等。

九、此作業辦法不溯及既往。已辦理改、退票作業而被收取之相關費用,恕不得申請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