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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機超賣處理

往返美國航班 往返其他地區航班 往返加拿大航班

以下規定適用往返加拿大航班

航空公司有時會發生機位超賣狀況,如果旅客因此而無法搭乘原訂長榮航空班機,本公司將提供乘客機位超賣賠償給付。

依加拿大交通部(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 CTA)乘客保護規定,如果機位超賣 (乘客成功訂位人數多過於航班實際座位數),航空公司不能違反旅客意願拒絕旅客搭機,除非航空公司已先尋求自願放棄訂位旅客並給予補償。如果沒有足夠的志願者,則可依長榮航空旅客登機優先權順序,拒絕其他乘客登機。

優先登機順序

在未有足夠的志願者放棄機位情況下,下列旅客享有優先登機權利:

  • 單獨旅行孩童
  • 身心障礙旅客
  • 與孩童一起旅行的旅客
  • 使用同一本機票曾經被拒絕登機的旅客

賠償金額及給付方法

長榮航空將在拒絕登機發生48小時內提供非自願被拒絕登機旅客賠償,如果在作為備用旅行安排的預留的航班登機時間之前無法提供賠償,長榮航空將提供旅客賠償金額確認書。

若旅客被拒絕登機,長榮航空將會重新安排旅客替代航班,依替代航班延誤時間長短提供旅客下列賠償金額:

延誤0-6小時 :加幣$900

延誤6-9小時 :加幣$1,800

延誤大於9小時:加幣$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