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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遺失與損壞及攜帶限制

行李遺失與損壞 限制及禁止攜帶物品

行李查找

託運行李未能和您同時抵達目的地時,我們會運用全球行李搜尋系統找尋,儘快將行李歸還。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 連絡就近之各機場行李服務部門: 請連結各地機場資訊
  • 行李搜尋系統: 輸入行李案件號碼 (5碼字母及5碼數字) 及您的英文姓氏,以查詢進度。

提醒您,如果您的行李於5日內仍未尋獲,我們會另外寄出行李內容物調查表,請您儘速填妥回覆,以提供我們進一步搜尋的資料及日後行李遺失時之求償參考。

另外,依據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建議,若您的行程牽涉到聯航運送時,行李的服務異常應向行程終點的最後一家航空公司申報。

行李損壞

長榮航空將竭盡所能於運送期間妥善保護您的託運行李,然行李仍可能發生難以避免的損傷。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提領時檢視外觀,如有損壞,請洽行李提領區服務人員,為您安排修復及返還等事宜。或根據破損程度和時間及折舊率等,提供修理以外的處理方式。

如您發現行李損壞時已離開行李提領區,長榮航空得依相關事證保留受理之權利。

除相關公約、其他法律或法規另為規定外,本公司對於非能掌握之行李處理過程、行李外觀正常磨損及箱體本身之異常-恕難受理,包括:

  • 行李本身材質缺陷或使用過後的老化現象而造成之行李毀損
  • 輕微凹陷、割傷、擦傷、磨損、污垢及污漬等
  • 行李本體以外或突出之附屬品如:保護套、束帶、掛勾、扣帶、外掛鎖頭、姓名掛牌等遺失或損傷
  • 過度塞滿或過重超過負荷及包裝未妥善的行李所造成的損壞
  • 因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和各國實施之安全檢查所導致之行李損壞或內容物遺失
  • 行李外觀明顯破損或損壞,未於提領時立即向本公司機場行李服務人員申報立案
輕微凹陷輪子磨損突出之附屬品損壞
輕微凹陷Dents
輪子磨損Wear of wheels
突出之附屬品損壞Damage of protruding parts

異常申報

如遇行李延遲、遺失、部份內容物遺失或損壞,旅客應於抵達時立即向航空公司提出申報。若您已離開機場,請點選此連結申報或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聯絡行李服務部門(請連結各地機場資訊)。請注意以下申報期限,部份內容物遺失、行李損壞 7天(自領取行李的隔日算起)。行李延遲、遺失21天(自行李應抵達日的隔日算起)。

行李的賠償額度

長榮航空對於行李內所含下列物品的遺失、損害、遲延,將依照符合現行國際航空法規之應負權責範圍內予以有限責任的賠償:易碎品、易腐品、藥物、金錢、珠寶、貴重礦石、銀器、流通票據、有價證券、商業/個人文件、光學用品、鑰匙、藝術品、影音視聽產品、照片、皮草、古董、傳家寶、收藏品、電腦軟硬體產品、電子零件/設備等物品。

長榮航空強烈建議勿將貴重物品、重要文件、金錢等放入託運行李中,易碎品和易腐品也不要放入託運行李裡。 往返加拿大的旅客,若行李有延遲、遺失或損壞,該行李若事先有支付行李服務費,則該費用將允許退還。

託運行李:

對於託運行李的賠償額度,長榮航空將依照符合現行國際航空法規之應負權責範圍內予以有限責任的賠償。有關應負權責的損害賠償,係依據華沙公約(Warsaw Convention)及蒙特婁公約(Montreal Convention)所制定之規範,及長榮航空運送約款有關行李承載的相關規定。

手提行李:

手提行李是指由旅客帶入客艙自行保管的行李,故航空公司將不負責該行李遺失損害的責任;如果該行李的損害是因為長榮航空疏失所造成,長榮航空將依照符合現行國際航空法規之應負權責範圍內予以有限責任的賠償。有關應負權責的損害賠償,係依據華沙公約(Warsaw Convention)及蒙特婁公約(Montreal Convention)所制定之規範,及長榮航空運送約款有關行李承載的相關規定。

遺忘行李

託運行李 :

請於領取行李之地點(中途站或終點站)儘速提領自己的行李。若您於應領取日30日內未申報提領託運行李,長榮航空將不負任何保管責任,逕送主管當局銷毀。

機艙內拾獲物 :

機艙內拾獲之物品依性質不同,將交由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處理,或由各地機場行李服務部門暫時登錄保管20天。若不慎遺留手提隨身物品於機艙內,請連結各地機場資訊查尋或留下申報紀錄。長榮航空將盡力尋回遺落物品,對未尋獲之個人保管物品,不負理賠之責任。

聯營航班

長榮航空於部分航班會與他航共掛班號,即使旅客是向長榮航空購票或訂位,航班卻可能由另一航空公司執行實際運送行為。 當聯營航班由他航負責營運時,長榮或其授權代理人會在旅客訂位時告知實際運送航班之另一航空公司名稱,包含實際營運方航空公司機票契約內容。然而各聯營方的規定可能與我方不同,這些規定仍應參考,且視為運送條款的一部分,相關損害賠償由實際運送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