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性犬隻
服務性犬隻
本公司依循美國交通部發布之14 CFR第382條款 final rule規定,自2021年1月11日起,取消心靈寵物服務,將協助精神疾病類旅客之犬隻列入服務性犬隻範圍,請於旅行前瀏覽下列說明。
如果符合需求,經過訓練的服務性犬隻可以免費攜帶進入機艙。此類服務性犬隻務必確保備妥所有航程 (包含轉機點) 所經過國家的動物檢疫證。更多有關各國攜帶寵物的規定與所需文件之訊息,請參考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所制定的寵物運送規定 (IATA Traveler's Pets Corner)。
需求
- 旅客能攜帶的服務性動物僅限犬隻,並大於四個月以上
- 心靈撫慰犬視為寵物,須託運
- 犬隻須受過專業訓練,能執行協助身心障礙人士之任務
- 犬隻必須接種狂犬病疫苗,並且沒有會危害人或其他動物或危害公眾健康的病蟲害
- 旅客在任何時候都必須用牽引繩或皮帶控制犬隻並攜帶備用口罩
- 犬隻必須保持清潔,行為良好並遵從主人的指示,犬隻不能在航廈、登機門或機艙內奔跑
- 犬隻必須能待在主人的腳邊或大腿上
犬隻不得有下列情況
- 坐在出口座位
- 突出或阻礙通道
- 佔據座位
- 從餐桌上取食
動物行為
服務性犬隻必須經過訓練,並且能夠在公共場合表現得體,如果犬隻出現任何無法糾正或控制的破壞性行為,則不允許其待在機艙內,包括但不限於:
- 咆哮
- 咬人或試圖咬人
- 跳到人身上或衝向人
- 在航廈、登機門或機艙內便溺
如果在旅途中的任何時刻犬隻有以上行為影響到其他旅客權益,則該犬隻必須以託運行李處理,並遵守寵物託運規則及支付相關費用。另外,若犬隻造成航機或其他旅客之損害,主人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需要行前通知
- 若您攜帶服務性犬隻搭機,請於航機起飛前至少48小時通知長榮航空訂位人員。
- 若您的行程為往返美國,則需提交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Service Animal Air Transportation Form,以聲明該犬隻訓練有素、行為得宜且健康狀況良好;若航程超過8小時(含),則須再另提交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Service Animal Relief Attestation Form,以聲明該犬隻不得因為便溺影響客艙內清潔。
- 攜帶寵物前往美國的旅客,請您參考Bringing an Animal into the United States。另外,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對於2024年8月1日或之後入境美國的犬隻有新的規定,詳情請參閱入境美國犬隻所需資料。
犬隻被拒載的理由
- 對其他人的安全與健康有直接威脅
- 在機場或機艙內造成混亂
- 運送此犬隻將會違反美國或其他國家政府的安全與健康規定
- 往返美國旅客無法提交U.S. DOT 規範的兩張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