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艙安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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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飛機飛行中,為了您的安全,請注意「繫緊安全帶」的信號燈,當燈號亮起時請繫上安全帶,當飛機起飛或降落時,請您暫時將小桌子收起並將您的椅背豎直,而隨身攜帶的手提行李,請務必放置在客艙行李櫃內或是前面的座位下,此外,由於亂流經常難以預期,我們建議您就坐時隨時將安全帶繫上。此外,為了您的安全,請遵守機組員的指示,干擾飛行組員與空服員執行任務屬違法行為。
電子用品使用規定
提醒您,使用電子用品可能因不同機型或飛航地區而有不同的限制,請留意空服人員的廣播及機上安全示範影片之說明。
根據中華民國民用航空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足以干擾航機導航及通訊設備之用品,違反規定者,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乘客自關閉艙門並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限制使用起至開啟艙門止,須遵守下列規定:
- 全程開放使用手機、平板、電子書,或重量在一公斤(含)以下之「小型隨身電子用品」。關閉艙門起至航機落地脫離跑道止,所有傳輸類電子用品必須關閉語音通話或轉換成「飛航模式」並關閉Wi-Fi功能。當航機於中華民國境外飛航時,使用隨身電子用品須遵守當地相關規定,空服人員於必要時將通知乘客配合當地禁用電子用品之相關規定。
- 航機滑行、起飛及降落階段,乘客須將小型隨身電子用品固定持穩、收妥或置於前方座椅袋內。筆記型電腦或重量在一公斤以上之電子用品須妥善置於規定之隨身行李置放處(座位下方或上方行李置物櫃)。
- 當飛行高度高於10,000呎以上時:
- 國際線,乘客得使用筆記型電腦,或重量在一公斤以上之電子用品。傳輸類電子用品必須關閉語音通話或轉換成「飛航模式」並關閉Wi-Fi功能。
- 國內線,筆記型電腦或重量在一公斤以上之電子用品須全程妥善置於規定之隨身行李置放處(座位下方或上方行李置物櫃)。
- 配置全球通訊系統GCS (Global Communication Suite) 之航機,會提供乘客使用Wi-Fi或手機簡訊漫遊等服務,使用時機及相關規定於客艙娛樂系統顯示或請您配合空服人員指示。
- 全程禁用以下電子用品:電子菸、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各類遙控發射器(如電動玩具遙控器等)、其它任何可能干擾航機裝備包含導航、通訊等之電子用品。
- 藍牙裝置於飛航全程皆可使用。
- 助聽器及心律調整器之使用時機不受限制。
- 乘客可自備攜帶式之醫療電子用品於機上使用,如可攜式之氧氣設備、呼吸器、抽痰器、攜帶型輸液泵等。上述裝備需符合隨身行李尺寸、重量的規定。
- 乘客如於飛行過程中需要使用醫療器材,請依照運送條款規定,建議於搭機前48小時向本公司申請。
- 長榮航空無法保證所有客機及機上座位都設有電源插座或所有機上插座都能正常運作,如您的個人器材有使用電源的需求,請您務必自備足夠數量(航程時間之150%容量的電池)且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規範的電池作為備用。備用電池必須放置在隨身行李且須個別包裝妥當以避免短路或損壞。
- 長榮航空對於乘客因使用機上電源插座造成可攜式電子醫療器材故障、電源無法使用或其他相關連原因致受傷或傷害者,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乘客若欲使用機內電源,應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 其它規定:
- 關閉艙門起至航機落地脫離跑道前,禁止以個人電子用品進行語音通話,所有個人電子用品必須設定為靜音或使用耳機。
- 機長得隨時視狀況停止乘客使用個人電子用品(不包含公司已同意收受之可攜式製氧機),例如於低能見度落地,或避免航機導航或通訊等系統遭受干擾。
禁止吸菸
根據中華民國菸害防治法規,為了維護機艙之空氣品質及飛航安全,長榮航空所有班機全面禁菸,敬請合作。
機艙內酒精飲品
乘客於機上不得飲用自行攜帶或於機艙內購買之酒精飲品,我們將會為機上乘客提供免費飲品,並保留不再提供飲酒過量之乘客酒精飲料的權利。
航機上不當行為之規範 ( 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二)
第一百十九條之二 於航空器廁所內吸菸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於航空器上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不遵守機長為維護航空器上秩序及安全之指示。
- 使用含酒精飲料或藥物,致危害航空器上秩序。
- 於航空器廁所外之區域吸菸。
- 擅自阻絕偵菸器或無故操作其他安全裝置。
以上行為由航空警察局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