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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會規則與條款

入會規則與條款

  1. 請以個人名義申請加入長榮航空「無限萬哩遊」會員,並確認入會申請所提供之相關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生日、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等)正確無誤。每一會員僅能擁有一組會員卡號且該卡號不可轉讓。
  2. 所有會員均可於長榮航空EVA Mobile App-下載電子會員卡,以獲取最即時之會員資訊。銀卡(含)會籍以上之會員將另寄發實體會員卡(透過澳洲匯豐/星盟聯名卡獲得之卡籍除外),若遺失,請至長榮航空全球資訊網自行申請補發或與長榮航空各地會員服務中心聯繫。
  3. 長榮航空保有本入會規則與條款、會員各項相關優惠及權益之最終解釋、修改及適用之權利。會員如有違反,長榮航空有權終止及收回相關會員權益,並求償因此所受之損害賠償。相關內容包含但不限於優惠所適用之條款及酬賓內容,概以長榮航空全球資訊網(http://www.evaair.com) 公佈最新消息為準。
  4. 會員如欲查詢或變更個人資料,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1. 以電話聯繫長榮航空各地會員服務中心(僅限會員本人辦理)。
    2. 以傳真或書面方式聯繫長榮航空各地會員服務中心。 (請自行列印會員資料變更申請表並填寫)(限會員本人、經會員本人書面授權或法律所規定之代理人辦理)
    3. 登入(於)長榮航空全球資訊網站之帳戶管理辦理。
  5. 會員不得以旅行社或旅館之資訊(包含但不限於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等)作為會員個人資料之一部分。
  6. 長榮航空將依會員提供之個人資料通知或寄送相關會員權益資訊,會員應維持其個人資料為最新狀態。若因會員個人資料不正確、或其他非可歸責於長榮航空之事由,致會員無法獲知或享有相關會員權益者,長榮航空恕不負責。
  7. 會員應妥善保管會員卡號及登錄密碼,勿將會員卡號及登錄密碼洩漏或提供給他人知悉或使用;以相符之會員卡號和密碼登錄使用長榮航空全球資訊網所為之所有行為,均視為該會員本人之行為。除可歸責於長榮航空所致會員權益受損情形外,長榮航空概不負責。
  8. 會員使用各項服務或優惠時,需出示會員卡。若無法出示或無法確認會員之身分者,長榮航空有權停止提供相關會員服務。
  9. 會員得隨時以長榮航空「無限萬哩遊刪除會籍申請書」及檢附應備文件後向長榮航空申請終止會籍。
  10. 會員身故時,會籍自動終止。
  11. 會籍終止時,會員帳戶將不予保留,其所累積之哩程與電子升等憑證將作廢,相關會員權益亦同時終止。
  12. 受贈的哩程不得與會員自有的哩程(即會員本人賺取、購買及恢復的哩程)合併累計使用。
  13. 持長榮/立榮航空班號的機票搭乘非長榮/立榮航空飛航之聯營航班,不適用於本公司無限萬哩遊之累計哩程。有關會員之哩程累計與使用規定應依長榮航空全球資訊網所載為準。唯針對特定另有適用累計哩程之航班,其累計方式則依據其累計規則辦理。為確保您的哩程數累計正確,請您於訂位時務必使用與會員卡上相同之姓名,並告知您的會員卡號。每次獲得之哩程只能選擇一種酬賓計劃累計哩程。各航空公司的酬賓辦法中所累計的哩程無法互相轉換或合併使用,一旦哩程數累計於會員卡號中,即不得要求更換至另一家航空公司。
  14. 哩程累計將以機票艙等及實際搭乘艙等兩者中較低者為基準。若會員之哩程累計與優惠待遇與實際情況不符時,長榮航空保留更正或追回之權利。
  15. 相關哩程累計與使用方法倘因各地法律或規章不同而被視為不合法或無法執行時,該等哩程酬賓辦法及哩程累計方案將不再適用,且長榮航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16. 為提供有關會員服務,會員同意長榮航空依其公佈之「隱私保護與Cookie使用」聲明及所適用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取得並使用會員之電子郵件帳號或郵遞地址,寄送會員相關交易資訊及「無限萬哩遊」會員權益(如:哩程核對表、卡籍或哩程到期通知…等)。
  17. 若因非長榮航空所能控制之事件影響無限萬哩遊哩程酬賓計畫之提供,例如內亂、戰爭、罷工、天災等不可抗力事件,長榮航空有權部份或全面暫停或中(終)止受影響地區之哩程酬賓項目。
  18. 會員不得買賣「無限萬哩遊」會員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哩程點數、升等憑證或其他優惠。如經調查,會員違反或疑似違反本規則者,本公司得暫停或取消會員會籍及會員權益,並得收回已轉讓或已使用之哩程、已兌換之機票、已取得之酬賓獎項等。會員間倘涉爭議,本公司得為必要之措施,並於爭議終了時為適當之處置,包括但不限於回復會員會籍及會員權益,或為前項所定之處置。透過任何媒介散布、促成違反本規則行為之資訊者,視同違反。委由他人為違反本規則之行為者,亦同。
  19. 會員如於航空器內從事涉及違反公共秩序、危害飛行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妨礙服務提供之虞之行為,長榮航空得逕行終止其會籍並終止相關會員權益。
  20. 會員若有違反本規則或其他「無限萬哩遊」各項優惠辦法、規章及程序之情形,長榮航空得逕行終止其會籍,並就相關損害採取適當法律行動。
  21. 為確保會員有無違反本入會規則與條款及其他長榮航空各項會員權益之規定,長榮航空保有查核會員帳戶的權利。
  22. 長榮航空對於違反本規則與條款之豁免或同意皆不構成長榮航空對任何後續規則違反情事之豁免。
  23. 合作夥伴
    1. 「合作夥伴」係指長榮航空及立榮航空以外,對會員提供產品、服務或其他權益的航空公司、銀行、租車公司、旅館或其他合作廠商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得允許會員購買、累積或兌換哩程數的合作夥伴。
    2. 合作夥伴為獨立實體,其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其他權益,應適用合作夥伴所聲明之相關規則與條款,會員應於接受該等產品、服務或權益前詳細閱讀以維護自身權益。長榮航空及其關係企業對於合作夥伴所提供之產品或服務概不予負責。相關合作夥伴之優惠資訊請上長榮航空全球資訊網獲取最新消息。
    3. 會員使用合作夥伴提供之產品或服務而獲得之哩程數、卡籍、卡籍效期或其他優惠,可能依據會籍身分或其他因素而異。
  24. 會員確認審閱及同意遵守上述入會規則與條款,並遵守本公司「無限萬哩遊」之各項會員權益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