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資訊
手提行李
- 乘坐皇璽桂冠艙/桂冠艙/商務艙的旅客可以攜帶兩件手提行李上機,每件重量不得超過7公斤/15磅。豪華經濟艙/經濟艙之旅客僅能攜帶一件7公斤/15磅以下的手提行李(登機箱)進入機艙。
- 手提行李(登機箱)每件各邊以23 x 36 x 56公分/9 x 14 x 22英吋為上限或長寬高總和尺寸不得超過115公分/45英吋(個人物品不列入此範圍)。提醒您有些登機箱(如胖胖箱/運動箱)雖然總和尺寸未超過115公分,卻因深度過深,恐無法收納於客艙置物箱之空間,請您改以託運為主。
- 智能騎行行李箱如總重超過7公斤/15磅或尺寸超過手提行李規範,僅能以託運方式攜帶,無論手提或託運均需符合鋰電池攜帶規範,詳情請參閱飛行準備-限制及禁止攜帶物品。
- 請參考長榮航空在各劃位櫃檯及候機室設置的旅客隨身行李標準測量器(Test Unit)做為評量標準。
手提行李檢查
- 為了客艙內您與本公司服務人員的安全,請您遵守隨身行李重量及尺寸之規範,協助減少攜入客艙內的手提行李。這將有助於降低因隨身行李過度存放於上方置物箱而掉落造成傷害的可能性。
- 各國機場安檢的規定不盡相同,某些機場的安檢對於旅客攜帶上機的手提行李件數會採取較嚴格的限制,您可查閱當地機場的相關規定,以避免在旅途中造成不便。
- 即使您的手提行李符合上述重量及尺寸的規定,但因為客艙放置行李空間不足導致行李無法放置於上方置物箱內或您的前方座椅下,我們將為您的行李辦理託運,感謝您的配合。
- 為了您與同行旅客的安全與舒適,本公司保留是否允許讓您將任何行李隨身攜帶登機或應交付託運的權利。
- 提醒您若欲攜帶打火機及行動電源,請務必遵守相關規範,打火機僅能隨身攜帶(部分國家禁止攜帶入境),而行動電源必須以手提方式攜帶上機,詳情請參閱飛行準備-限制及禁止攜帶物品。
手提行李請自行妥善放置
- 手提行李應存放在上方共用置物箱或您前面的座位下方。建議將小型個人物品存放在前面座椅下方,而較大的行李存放在上方置物箱中。
- 放置於上方置物箱內的物品須符合安全原則,且客艙服務人員能輕易地關閉箱門。當上方置物箱門開啟時,物品不會由箱內掉落。
- 置於座椅下方的手提行李必須有前擋及側擋,以避免行李滑入通道,手提行李不可妨礙旅客在通道上的移動。
- 班機於起飛或降落時,不可將手提行李擺放於身上。
- 客艙衣櫃不適用於存放旅客的行李。
- 全程妥善保管好您的貴重物品並保持在視線範圍內,下機時務必確認個人物品,避免錯拿。
除了手提行李外,每位旅客可攜帶如下一件個人物品,各邊以40 x 30 x 10公分/16 x 12 x 4英吋 (長x高x寬) 為原則或長寬高總和尺寸不得超過80公分/32英吋或其他類似規格的東西(需遵守所在國的相關限制)。尺寸包括輪子、把手及側袋。若乘客的物品超過長寬高總和尺寸80公分/32英吋,則將納入手提行李額度計算。當隨身行李超過額度時,乘客須將手提行李或個人物品託運。
- 一件個人電腦*
- 一件個人皮包
- 一個小背包
- 一個公事箱
- 一個相機背袋
- 一件雨具 (雨傘或雨衣)
- 一件限量的免稅商品
*手提電腦若置於小背包或薄公事包內,可視為一件個人物品;但若手提電腦置於較大型及較重的電腦袋或公事包內,則視作一件手提行李。
上述物品比照手提行李處理原則,個人物品應置於旅客座椅下或上方置物箱內,以避免滑動或掉落,並不得阻礙緊急裝備之取用及緊急撤離通道。並得允許放置於座椅椅袋內,惟不可超過座椅椅背邊緣至地板垂直線,且正常和緊急情況時不會脫離椅袋以免妨礙緊急撤離時通道之暢通。放置重要文件、護照、錢包..等貴重物品之小肩包,在不影響自身與他人安全下,請您先繫緊安全帶,再以側背或繫於腰上方式處理。
機上使用非醫療性之小型電子用品,如:空氣濾淨器或加濕器,請遵守以下限制
- 符合長榮航空隨身行李尺寸、重量限制及電子用品使用規範。
- 不得使用會產生煙霧或熏香的電子產品。
請注意任何未經核可的裝置不允許使用於機上座位或機艙內的任何位置,例如防止椅背傾倒裝置 (Knee Defenders)及延長安全帶 (Seat Belt Extensions)。
因物品特性不宜託運或因方便照管、使用之目的而不託運,要求特別允許攜帶至客艙,但不屬於手提行李或個人物品。該物品可能已超出手提行李限制,但其體積或可放置於上方置物箱或座椅下空間,或必須特別放置及固定於座椅上之物品;如無法放置及固定於上方置物箱,則以佔位行李處理,並需額外支付使用座位的費用。包括
- 一件嬰兒睡籃或可摺疊式嬰兒車、兒童安全座椅或兒童安全帶。在客艙儲物空間可供放置之前提下,小型折疊式嬰兒車可放置於上方置物箱內,大型嬰兒車一律以託運方式處理。嬰兒車在託運前,請將附屬用品移除以避免遺失。
- 嬰兒於飛行途中需要的尿片、奶瓶、嬰兒食物等機上必需品可攜帶不超過5公斤。
- 手杖、 柺杖、 義肢、 其他助行設備,例如旅客自備之輪椅或助行器。
- 醫療器材或輔助用品,含移植器官。如果攜帶血液,則需具有醫療相關檢驗所開立非傳染性物質的證明。
- 易碎品。基於安全考量,未經包裝之玻璃製品,例如電腦螢幕、花瓶及裱框畫作不允許攜帶至客艙。如您欲攜帶易碎物品上機,應加以包裝後方可攜帶上機(如以紙箱或是塑膠袋包裝讓玻璃破裂時不致散裂)。
- 神像/骨灰罈等非四方體之物品:如尺寸及重量、件數在手提行李範圍內則不用額外購買一個座位,但應置於客艙座椅下或上方置物箱,以避免滑動或掉落,並不得阻礙緊急裝備之取用或緊急撤離通道。若您不願將該物品置於客艙座椅下或上方置物箱內,則需額外購買座位,將神像或骨灰罈等需自行以可供固定且不易碎裂的容器妥善包裝。
- 貴重物品: 現金、商業文件、珠寶、小型相機、手機、手提電子產品和其他有價值的物品,請務必隨身攜帶。貴重物品請乘客自行攜帶放置及固定於座椅下方或上方置物箱。乘客亦得以佔位行李處理。
- 樂器: 樂器類佔位行李可高於椅背,但不得阻礙後方乘客,如在通道、行走道、緊急出口之移動,或觀看燈號及螢幕。隔板後一排之兩側走道間的座位僅可收受放在座椅上的佔位行李。大提琴因須放在地板上,原則上應放在不致影響逃生動線的位置,例如隔板後一排靠窗側座位。隔板前一排則無限制,僅須注意不致使其他旅客須跨過大提琴方可到達逃生通道。
- 大型物品: 因無法放置及固定於座椅下或上方置物箱,故以佔位行李處理。
旅客若攜帶兒童使用之多功能行李箱及充氣氣墊或其它類似之舒適用品於機上使用,必須符合如下規範:
- 禁止於航機起飛、降落及滑行期間使用。
- 不可置於機上逃生通道及出口座位使用。
- 無損壞機內設備之虞。
- 不影響其他旅客權益。如:限制前方旅客椅背後傾或造成其他旅客不便。
- 若隨身行李小物有影響其他乘客進出座位之虞,則僅能於靠窗 (如:A/K)或中間座位(如:E/F)使用。旅客需事先告知訂位同仁將攜帶旅行小物上機,以利安排適當座位。

- 攜帶件數、尺寸、重量及存放方式需符合隨身行李規範。
- 航程中繫緊安全帶燈號亮起或接獲空服人員指示時,須遵守以下安全規範
- 年滿2歲的孩童,請同行大人確認其安全帶已繫妥。
- 2歲以下的幼童,若有購買佔位兒童票,請同行大人抱起幼童,以避免危險。
- 禁止連結2個(或以上)的隨身旅行小物供孩童平躺。

- 乘客須詳閱原廠使用說明書,並依照長榮航空使用規範,以保障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