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适用对象
即日起,凡持长荣航空(695)或立荣航空(525)机票,订妥且开立确认机位之旅客,航班受班机取消﹑时刻异动影响(不含机型异动)并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得依本作业办法进行改票或退票:
(1) 航班取消未提供替代航班
(2) 时刻异动或替代航班之起/降时间较原定时间差异两小时以上
(3) 时刻异动或替代航班造成转机时间不足
(4) 替代航班调整起降机场或增加转机点
若不接受系统转置航班且不符合前述情境欲后续退票或更改者,则视为自愿性退票或更改,需支付相关手续费及价/税差。
二、 更改规范
1. 于机票效期内及启程地/目的地不变的前提下(台北/台中/高雄视为同一点),改订至原起飞日前后 14 天内航班:
(1) 依下述规范更改得豁免改票手续费/票价/税金/燃油附加费/订位服务费之价差乙次。
A. 更改日期: 以相同订位舱等(RBD)及相同行程重新订位。
B. 含联航延伸行程者: 可改订其他签约之联航航班/适用之订位舱等(RBD)或更改转机点,主要航段必须仍为长荣/立荣航班且相同订位舱等(RBD)。
(2) 原豪华经济舱旅客若因机型因素导致无法依原订位舱等(RBD)改订,可改订至对应的经济舱或升等至商务舱,得豁免改票手续费及燃油附加费/订位服务费之价差乙次,但票价/税金之价差多退少补(依原开票日计算)。
2. 若被异动航班后续恢复,旅客依改票后之相同订位舱等(RBD)可免费改回原订日期或航班。原依机型因素降等可支付价差/税差并豁免改票手续费及燃油附加费/订位服务费之价差,改回原航班(升等者比照前述作业改回原航班)。
3. 原长荣/立荣航空执飞航段不得转让至其他航空公司或联营航班(原票价规范可搭联营航班者除外)。
4. 于机票效期内,旅客需求更改至14天以外或非上述 1-4 范畴者,可依照适用票价规范更改并豁免改票手续费乙次,若因更改而产生之票价/税金/燃油附加费/订位服务费之价差需由旅客支付。
5. 若旅客已于航班异动自助服务确认或改订受影响航班,进一步需求更改:
(1) 仅更改未受影响航班:
由于航班异动自助服务之系统限制,仅可更改受影响航段。若未影响航段亦需更改,即可以相同订位舱等及相同启程地/目的地,更改至机票效期内之航班并免收价/税差并豁免改票手续费及燃油附加费/订位服务费之价差乙次。
非相同之订位舱等或启程地/目的地者,仅享有豁免改票手续费乙次,价/税差及燃油附加费/订位服务费之价差仍须支付。
(2) 更改涉及已于航班异动自助服务确认或改订之航段:
于航班异动自助服务之确认或改订视为已更改乙次,若欲再次更改该航段,则视为自愿更改,需重新计价并支付价/税差、燃油附加费/订位服务费之价差及改票手续费。
6. 于旅行社购买之机票更改请洽原购票旅行社办理。
三、 退票
1. 符合适用资格者,机票退票免扣手续费,订位服务费(YR)及以杂项交换券开立之相关附加服务费亦可退费。
2. 透过长荣航空官网购买或更改之机票,请直接于官网申请退票;透过长荣/立荣航空订位票务中心购买之机票,请洽长荣/立荣航空订位票务中心办理退票。
3. 透过旅行社购买之机票,请洽旅行社办理退票。
四、 依照此作业办法,已豁免改票手续费之机票,后续自愿性更改或退票,恕不再享有手续费之豁免。
五、 若机票曾被更改或重新连票,后续欲更改或退票,将以新票上航班信息为认定适用资格。
六、 无限万哩游会员请洽长荣航空订位票务中心办理
1. 退票: 免收手续费。
2. 更改: 申请与原酬宾机票、升等机位相同条件之酬宾机票改票或升等作业,免收过期哩程及改票手续费乙次。
七、 团体旅客 请洽询原开票旅行社。
八、免费/折扣机票 不在本办法范围内,例如ID/AD/DM 等。
九、此作业办法不溯及既往。已办理改、退票作业而被收取之相关费用,恕不得申请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