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保护政策
隐私保护
保护您个人资料的隐私是长荣航空的责任。
期望您能知道有关您的权利,进而安心的使用长荣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为您量身订做之各项服务。在此,谨依中华民国个人资料保护法第8条、欧盟一般数据保护规则第7条规定告知以下事项,并特向您说明本公司之隐私权保护承诺:
个人资料搜集目的
为提升服务质量及加强个人化服务,本公司个人资料搜集的目的在于进行订位与机票相关数据之建立、开票通知、航程信息发送、交通运输管理、各项消费者/旅客/会员相关服务与管理、其他异常服务处理及款项支付、行李理赔、营销、网络购物、机上购物、加购商品、服务、网络广告及统计调查与分析等运用。
为保障您的权益,当您使用信用卡在合于前述目的以下列个人资料搜集方式进行搜集时,我们会将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与第三方机构进行信息安全身分检核,以落实交易安全政策,防止您的信用卡遭到他人利用或利益损失。
个人资料搜集方式
本公司将透过下列方式搜集旅客的个人资料:
- 申请「无限万哩游」会员
- 申请「EVA Fans」
- 在线购票与各类附加预购服务
- 高铁车票加购
- 网络购物、机上购物、退款及售后或其他但不限于相类似之异常服务处理
- 网络服务(选餐、报到、相关政府机构依法要求之出入境资料填写等服务)
- 简讯登录
- 网络活动/网络广告
- 长荣台湾假期订购
- 联络订位/票务/会员服务中心/顾客意见处理
- 于本公司票务柜台进行相关业务处理过程
- 机场作业流程
- 其它
欧盟「一般数据保护规则」第9条第2项所列情事不在此限。
搜集之个人资料类别
透过上述资料搜集方式,本公司可能会搜集到旅客个人资料包括:
- C001辨识个人者: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称、住址、工作地址、以前地址、住家电话号码、移动电话、实时通账号、网络平台申请之账号、通讯及户籍地址、相片、指纹、电子邮递地址、电子签章、凭证卡序号、凭证序号、提供网络身分认证或申办查询服务之纪录、用户密码、因特网协议IP地址、Cookie及装置唯一标识符其他任何可辨识数据本人者等。
- C002辨识财务者: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帐户之号码与姓名、信用卡或签帐卡之号码、保险单号码、个人之其他号码或帐户等。
- C003政府资料中之辨识者:包括但不限于身分证统一编号、统一证号、税籍编号、保险凭证号码、残障手册号码、退休证之号码、证照号码、护照号码等。
- C011个人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年龄、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国籍、声音等。
- C023家庭其他成员之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子女、受扶养人、家庭其他成员或亲属、父母、同居人及旅居国外及大陆人民亲属等。
- C031住家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住所地址、设备之种类、所有或承租、住用之期间、租金或税率及其他花费在房屋上之支出、房屋之种类、价值及所有人之姓名等。
- C034旅行及其他迁徙细节:包括但不限于过去之迁徙、旅行细节、外国护照、居留证明文件及工作证等相关细节。
- C035 休闲活动及兴趣:包括但不限于嗜好、运动及其他兴趣等。
- C038职业: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校长、民意代表或其他各种职业等。
- C094 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受请求赔偿之细节、数额等。
- C111 健康纪录: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报告、治疗与诊断纪录、检验结果、身心障碍种类、等级、有效期间、身心障碍手册证号及联络人等。
- C132 未分类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归类之信件、档案、报告、录音或电子邮件等。
个人资料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 期间:上述个人资料之利用期间系指依照搜集之特定目的、相关法令(例如:台湾民法、个人资料保护法等)所定、因执行业务所须之必要保存期间(较法规规定期间长者)或依个别契约所定之保存年限为利用存续期间。
- 地区: 旅客之个人资料将用于本公司及立荣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国际航线位于全球各地之营业所,以便提供相关服务。
- 对象及方式
- 使用本公司之在线购票以及各类附加预购服务,将用于下列之用途:
- 进行订位与机票及其他相关数据之建立:包括开票通知与行程信息等发送、购票证明单、收据、发票、票价信息、机上购物数据建立以及网络相关服务(含购物)等之所需。
- 金融交易及授权:旅客购票或购买各类附加服务(含预购、网购及机上购物等)所提供之财务相关信息,将于交易过程(如信用卡授权、转账)时提交给金融机构以完成购票交易。
- 电子邮件、App通知与简讯服务:本公司将利用旅客所填写之电子邮件账号或手机号码传送航班信息及航程提醒、购物订单相关等信息。
- 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之签约商、代理商、附属公司、联营公司、集团与合作伙伴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般/网络订位购票、本地交通服务、网络购物、网络办理划位报到手续、简讯服务、网络活动、社群活动,会员酬宾计划及各类活动等,以及为提供服务所为之信息调查、交换、统计与分析。
- 介绍与营销产品及广告,如本公司及与本公司有特约合作关系之第三人及本公司之签约商、代理商、附属公司、联营公司、集团与合作伙伴所提供产品和服务。
- 透过您所提供之个人资料,进行计算机处理、跨境传输必要信息予本公司人员、代理人员、本公司之签约商、代理商、附属公司、联营公司、集团、入境国家之移民单位与合作伙伴等,以利提供产品和服务。本公司将尽力确保本公司员工、代理人员、签约商、代理商、附属公司、联营公司、集团及相关服务合作伙伴等遵守隐私政策条款。
- 当您透过长荣航空全球信息网,免税品预购网站或行动网预订或购买非本公司主销售之旅游相关产品(租车、本地运输、酒店或其他产品),因其可能为透过其他商家的交易平台,故您所输入之个人资料或财务相关资料将有可能为旅游相关产品业者搜集,以提供后续相关服务使用。
- 使用本公司之在线购票以及各类附加预购服务,将用于下列之用途:
我们保证不会将旅客个人资料揭露于与本服务无关之第三人或上述目的以外之用途。但如系为配合司法单位、相关职权机关依职务需要之调查或使用目的时,不在此限。
数据保护
为确保本公司全体人员、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之厂商及其员工、临时雇员、访客等于搜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皆符合相关法令,本公司已制定工作指导书(长荣航空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划)作为各作业流程规范。
另采用以下安全措施来保护所持有的个人资料,以确保其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 个人资料的存取必须通过身份和访问权限的控管。
- 本公司与搜集、处理或利用个人资料所属员工及委外厂商约定保密义务,并要求其遵循公司信息安全政策及规范。
- 每年对员工施以信息安全及个资保护教育训练,强化合规意识。
- 每年执行搜集、处理与利用个人资料作业之内部合规查核,并检视内部政策之适法性;另汇集内外部议题与利害相关团体之要求实施风险评鉴,并纳入风险管理程序,以期发掘潜在风险与及时处理与追踪。
- 每年两次由外部独立机构稽核本公司个资保护相关管理措施,透过独立客观角度强化管控机制落实有效。
- 网络基础环境已通过ISO 27001验证,网络交易及个人私密数据均透过高科技的加密安全传输方式保护,于网络传输前均预先进行数据加密,以防止数据被截取及盗用。
- 本公司对于违反个资保护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经调查后若发现确有涉入违反个资保护相关适用法规之情事,包括负有监管职责之人未报告错误行为等,本公司将立即检讨改善管理措施,并依照劳动契约、内部纪律规范及程序等进行惩戒,包括解雇处分。
- 若您对本公司隐私保护政策有任何意见,可透过以下管道与我们联系:
长荣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保护长/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33801 桃园市芦竹区新南路一段376号
DPO@evaair.com
其它告知事项
本公司会员之个人资料将提供予联名卡之联名团体。
- 目的:为告知会员有关联名卡之推广、促销及优惠讯息。
- 提供之个人资料包括:中英文姓名、性别、身分证字号、会员卡号、卡别、出生年次、电话、手机及地址。
- 期间:本公司与联名团体合作关系之存续期间,或依相关法令或依联名团体之相关规定所定之保存年限。
- 对象及地区:联名团体之营业所及其委托处理事务之厂商所在地。
- 方式: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之搜集、处理、各类国际传输及利用 (例如使用电子文件、纸本、电话或其他合于当时科学技术之适当方式)。
旅客个人资料之权利
旅客交付本公司个人资料者,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3条之规定以及欧盟一般数据保护规则第16条至第20条得行使以下权利:
- 查询或请求阅览。
- 请求制给复制本。
- 请求补充或更正。
- 请求停止搜集、处理或利用。
- 请求限制处理。
- 限制自动决策。
- 请求删除。但若旅客之个人资料处理系属必要而依相关个资法令,该等资料不适用于删除权之行使时,本公司可能因此无法进行作业及回复。
- 请求数据携出。
您可以透过长荣航空全球官网,使用上述权利。当您的身分通过验证,我们会立即处理您提出的请求。如要求删除个人资料,您需要下载以下申请表(点击此链接下载个人隐私资料移除申请单) 。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请将申请表提交给长荣航空全球各地办事处。
基于合法以及服务提供需求,亦或相关法令规定,个人旅游资料有其必要的保存期间需求。
我们需保留数据以提供您所需要的旅游服务或是之后针对该服务您后续提出客诉抱怨或意见的调查,并将可提升您未来使用本公司相关服务的使用经验。
如果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不正确或不完整(如使用昵称),致本公司无法确认旅客之真实身分,本公司将无法配合旅客隐私权主张。
如您对我们的安全声明及隐私保护政策有任何意见,欢迎与本公司联络。